银川市收购存量房项目(富雅名居3#公寓楼)装修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收购存量房项目(富雅名居 3#公寓楼)装修工程已由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2-640105-17-03-23498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地方专项债,招标人为银川宜佳住宅建设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回购富雅名居 3#公寓楼的其中 6-12 层,总收购面积 8890.63 平方米共计 147 套房屋,房屋收购后进行简单室内装修。
2.2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
2.3计划工期: 同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银川市收购存量房项目(富雅名居 3#公寓楼)装修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银川市收购存量房项目(富雅名居 3#公寓楼)装修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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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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