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481]GHZB[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三明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建设项目(包十六)-便携彩超设备更新集采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 | 西门高峰南巷50号5号楼四层 | 1,806,000.00元 | 87.7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三明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建设项目(包十六)-便携彩超设备更新集采项目):
货物类(福建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三明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建设项目(包十六)-便携彩超设备更新集采项目 | 便携彩超 | 迈瑞 | MX7P | 6 | 套 | 301,000.0000 | 1,806,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景钗 |
| 评审专家: | 郑忠国 、 邓金玉 、 谢伙土 、 章志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①代理费按以下标准的90%计取:以成交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工程采购费率100万元以下1.0%,100-500万元0.7%,500-1000万元0.55%,1000-5000万元0.35%;货物采购费率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服务采购费率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1000-5000万元0.25%。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三明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账号:3505016424900000068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三明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建设项目(包十六)-便携彩超设备更新集采项目:2.149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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