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2025年新庄集乡白墩村高效节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2025年新庄集乡白墩村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红寺堡区2025年新庄集乡白墩村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6〕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庄集乡白墩村
2.2 建设规模:(一)田块整治工程、(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三)灌溉与排水工程:1.水源工程;2.田间灌溉工程;(四)田间道路工程、(五)农田输配电工程、(六)自动化信息化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施工工期:2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若投标单位上述资质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新的资质证书,则按照规定的新旧证书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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