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6-2027年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11-04A-2026-D-F-D0348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6-2027年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性质:服务招标。
(3)招标内容:包括一体设计服务范围为各类新建、改造、搬迁等塔类项目(含微站)的塔桅、土建、通信工程局房动力配套(含传输、管道),存量直接满足项目及外市电引入等设计工作;室分类项目的无线分布系统、隧道分布系统、光纤分布系统、通信工程局房动力配套等设计工作;综合覆盖解决方案制定和推广,以低成本建设为目标,开展各类设计工作。维护改造设计服务范围为塔类及室分更新改造、拆除、维修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拆塔及高危作业、隐蔽工程设计工作。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整合、站址筛查、基站选址、现场勘查、编制标准设计方案、编制工程概预算、模块化在线立项(设计)、设计会审、改造站点建模核算、服务模块基准价格测算、PMS项目管理系统信息录入、订单推送以及其它设计职责内的各项服务支撑和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4)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或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订单累计结算金额达到上限止(注:本框架协议自上期项目合同到期或上期项目份额执行满开始执行)。
(5)服务地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
(6)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和技术规范书要求。
1.2 设计周期:符合招标人要求。
1.3 项目规模及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含税总预算为924.92万元,其中室分部分设计不含税预算为64.95万元;非室分部分设计不含税预算为807.05万元;存量直接满足项目及铁塔拆除等高危作业项目部分不含税预算为52.92万元。本项目划分为3个份额,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实施地域如下:
| 份额 |
服务区域 |
室分部分不含税预算(万元) |
非室分部分不含税预算(万元) |
存量直接满足项目及铁塔拆除等高危作业项目部分不含税预算(万元) |
不含税总预算(万元) |
份额占比 |
| 份额一 |
银川市(金凤区、西夏区、兴庆区、贺兰县、滨河新区)、石嘴山市 |
41.70 |
351.00 |
19.27 |
411.97 |
45% |
| 份额二 |
固原市、中卫市 |
11.40 |
260.25 |
15.35 |
287.00 |
31% |
| 份额三 |
银川市(永宁县、灵武市、宁东)、吴忠市 |
11.85 |
195.80 |
18.30 |
225.95 |
24%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非室分部分设计报价折扣系数(K)上限为0.90;设置室分部分设计报价折扣系数(P)上限为0.40。投标人各项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最新版本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1)或(2)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换证的,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2)须同时具备①、②、③三项资质: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换证的,须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换证的,须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换证的,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换证的,须具备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1)或(2)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换证的,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不分等级)】;
(2)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铁塔及土建、无线基站及配套(含外市电引入)、室分、微站、管道、线路等相关专业中的勘察或设计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甲乙双方盖章)等);
注2: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
注3:如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累计金额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注4:每份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
注5:如合同或订单不体现签约时间,视为无效业绩。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或其他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各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各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全国级或公司级/宁夏回族自治区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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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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