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RGT-JL-202601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图们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五大共享中心改扩建及设备采购项目(土建部分) 已由 图们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图们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五大共享中心改扩建及设备采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图发改审批字〔2025〕4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图们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图们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五大共享中心改扩建及设备采购项目(土建部分)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2166平方米。包括:改造医学影像中心59平方米,改造心电诊断中心173平方米,改扩建洗消中心660平方米(其中:新建消毒供应中心洗消区200平方米、改造消毒供应区460平方米),改造中心药房889平方米,改造临床检验中心385平方米。
(1)图们市人民医院
改扩建消毒供应中心660平方米(新建消毒供应中心洗消区200平方米、供应室净化工程改造4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装洁净净化板、PVC 塑胶地板,改造给排水地暖、门窗,强弱电进户内重新布设、项目拆除,消防整改,工程与设备连接等。
改造中心药房与集中审方中心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室内墙面75平方米、地面70平方米、天棚70平方米。
改造临床检验中心385平方米。
(2)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
图们市长安镇卫生院:改造心电诊断中心6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室内墙面180平方米、地面61平方米、天棚 61平方米;改造医学影像中心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防辐射墙面90平方米、地面59平方米、天棚防辐射59平方米,改造供电系统100米;改造中心药房与集中审方中心488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室内墙面101平方米、地面43 平方米、天棚43平方米,屋面防水488平方米。
图们市月晴镇卫生院:改造心电诊断中心1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室内墙面600平方米、地面112平方米、 天棚112平方米,改造供电系统100米。
图们市凉水镇中心卫生院:改造心电诊断中心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轨道及帘子25平方米;改造中心药房与集中审方中心33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室内墙面100 平方米、地面40平方米、天棚40平方米,拆除隔墙重新做隔断29平方米,屋面防水331平方米。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建设地点:图们市人民医院及各医共体成员单位院内。
2.5计划工期: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和施工;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相关专项设计、施工方案、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及保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交付工程和质量保修、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等全部工程内容。
2.7质量标准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
(2)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 ,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 ,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01月0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01月0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牵头方满足投标人资格3.2中项目经理的要求,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拟派。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联合体身份信息关联。
3.6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拟派的管理团队须为本单位在职或退休返聘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5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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