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路文化景观工程六号路(阅武路)南桥北桥改造及剩余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结路文化景观工程六号路(阅武路)南桥北桥改造及剩余工程施工已由银川市金凤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金经发【2017】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金凤区政府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天津晟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实施项目为原团结路文化景观工程2017年实施的团结路南北两侧2座4-20米桥梁,因2019年银川市阅海片区整体规划已发生调整,现需对桥梁实施改造对桥梁靠近团结路一的桥台进行加高改造(北桥南桥台加高0.55米,南桥北桥台加高1.0米)及两座桥的桥面系、护栏等剩余工程。本项目对桥梁板、桥柱、桥墩改造及桥面、护栏等剩余工程建设。
2.2 建设地点:金凤区阅武路大连路以北,后海路以南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团结路文化景观工程六号路(阅武路)南桥北桥改造及剩余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
2.6其他要求: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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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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