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DPE土工膜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DPE土工膜采购项目已由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02-522702-04-01-51269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HDPE土工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括:项目用地433114.85平方米,进库道路拓宽,改性装置场坪,利用现有装置排库区积水,修整现状滩面及库周依次建设HDPE土工膜阻隔层、HDPE管雨水导排层、覆盖碾改性磷石膏及改良士层,在终了滩面上建设三维土工网垫排水沟,沿周边山体建设环库截水沟,最后撒草覆绿完成闭库生态修复。本次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项目总投资:12728.93万元。
2.3 招标控制价:600万元。
2.4 招标内容:287000平方米HDPE土工膜采购,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交货期: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以分期分批形式供货,每批次供货,投标人都必须提供具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7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制造商对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的《制造商声明函》及制造商对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2021年1月至今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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