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210龙里洗马至巴江公路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筹推进普通国道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
2.2 建设规模: G210龙里洗马至巴江公路,起点位于龙里洗马,途径落掌、台上,终点位于巴江,路线全长17公里,现状为四级和等外公路,拟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项目估算总投资26055.00万元,合同估算价411.4312万元。
2.3 招标范围:G210龙里洗马至巴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服务,服务内容以合同附件一《公路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服务工作内容清单》为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专题的现场调查、数据收集、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送审批、协调沟通直至取得最终有效的批准文件,并将全套成果移交给招标人。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其他:本批次同时开展九个项目的建设用地报批服务招标,分别为:G210贵定德新至光比公路、G656贵定云雾至麻冲河公路、G210龙里高吏目至洗马公路、G210龙里洗马至巴江公路、G356三都大河至银石公路、G356平塘县掌布至团部口公路、G356平塘县马家河至掌布公路、G656平塘麻冲河至掌布公路、G354瓮安银坑水至羊岔公路。 同一联合体牵头人可参与本批次全部九个项目的投标,为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服务质量,对同一联合体牵头人在本批次多个项目中均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形,按以下程序定标: (1)人员审查:招标人应对该联合体拟投入上述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名单进行比对审查。 (2)判定与决策: 情形一(人员重复):如存在任何人员重复,依据“就高不就低”原则,确认其仅在招标控制价最高的一个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对于其必须放弃的其他项目,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递补;如第二名存在同样情况,则继续顺延。 情形二(人员无重复):如所有主要人员均无重复,则该牵头人可被确定为所涉多个项目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规划类或土地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人); (3) 联合体各方资质之和必须覆盖本项目所有强制性资质条件。 (4) 鼓励联合体根据本项目土地(用地预审阶段)、土地(正式用地阶段)、水务、环保、林业等主要专题类别,设置专业、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内部架构。 (5)联合体投标的以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和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联合体牵头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是联合体唯一对委托人负责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兼任土地专题负责人。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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