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东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台市海上光伏(集控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台市东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台市海上光伏(集控中心)项目
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东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台市海上光伏(集控中心)项目已由东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东政服投资备〔2025〕26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东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台市东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东台市东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台市海上光伏(集控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
2.2 工程地点:东台市沿海区弶港东台河闸管理所南侧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能源慧眼地块(1#地块、用地面积约12亩)、后勤服务地块(11#地块、用地面积约12.3亩)、登陆段、基地内公共区域道路、电缆通道、绿化景观、场地其余附属设施等。最终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审定规模为准。总投资约3亿元。
2.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保证最终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修改)。
2.5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设计进度要求,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需派驻专业设计师驻场提供设计咨询等服务。
2.6 招标范围
2.6.1 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6.2 招标内容及范围:东台市东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台市海上光伏(集控中心)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采集(包含地下管线物探)、勘察报告、涉及到的主体及专项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及与本设计相关的专项深化设计及论证、二次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人防设计(若有)、BIM建模设计(若有)、绿色建筑咨询设计(若有)、施工图预算以及施工图报审(由设计人负责报审,并确保审图通过),设计阶段的其他报批报审以及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协助完成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节能、装饰装修、智能化、防雷、装配式、绿色建筑、电缆通道、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及综合管网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按招标人要求执行,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招标内容中需要专项(业)设计或服务的项目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不具备专项(业)或服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专项(业)设计或服务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其质量、责任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委托前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相关单位业务范围必须满足住建部等部门有关资质管理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①或②: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资格证书。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3.4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5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 本次招标 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拟派;
3.6.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3.6.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5 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3.6.6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协议书需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和法人章,其他投标文件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3.6.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7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8 其他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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