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浦未来公园小学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犀浦未来公园小学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郫发改项目【2024】31号、郫发改项目【2025】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西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郫发改项目【2024】31号、郫发改项目【2025】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蜀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郫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郫都区犀浦街道;
2.2 工程规模:新建教学综合楼、食堂及体育馆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约34647.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222.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424.65平方米;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室外总平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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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