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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前进农场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北大荒集社发〔2025〕1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投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前进农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永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编号为YS-20260101,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前进农场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2.2 建设内容: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调节池、生化池、沉淀池、加药设备间等,污水处理配套附属设施等;
2.3 招标控制价:5,036,686.76 元;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同江市前进农场;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5月0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共153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并出具任命文件;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01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4 项目机构其他成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技术负责人须由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并出具任命文件。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并承诺后期将按照项目实施阶段实际需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增加相应人员,其他不作为废标条件。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方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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