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镇宁自治县桂家湖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C2标已由安顺市水务局以安市水复〔2024〕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宁绿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及市县筹集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桂家河以南(四街干渠、四街支渠除外),包括桂家湖水库灌片内桂家湖水库南干渠及大学庄支渠等 41 条支渠(管)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骨干输配水工程:建设骨干渠(管)道42条,合计 58.794km。其中:续建配套建设管道10条17.436km,改造渠道32条41.358km。骨干排水工程:改造骨干排水沟 1 条,合计1.096km。骨干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含管理设施):配套建设干支渠系建筑物22座(节制闸2座、分水闸2座、沉砂池2座、人行桥16座),改造干支渠系建筑物18座(渡槽3座、分水闸15座);配套建设工程碑1座、安全警示牌19处、宣传标示牌10处、渠顶安全护栏3处(总长 120m,高1.2m)。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
2.4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12个月) 。
2.5总投资 : 8330.18 万元
2.6合同估算价: 4391.20万元 。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2.8 其他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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