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激光聚变能源关键科学技术研究设施项目基建工程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效激光聚变能源关键科学技术研究设施项目基建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11-510109-04-01-180744】FGQB-07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11-510109-04-01-180744】FGQB-079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城市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檬柏路以南及天健路以西地块。
2.2 建设规模:新建园区总建筑面积约48000㎡,其中1#重频束线实验楼,地上三层局部两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1086.5㎡;2#激光聚变装置楼,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0795.33㎡;3#数字化实验室,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5269.39㎡;门卫建筑面积106.49㎡。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其中重要节点工期:
①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1号楼及2号楼的主体结构封顶;
②2026年12月31日1号楼及2号楼满足主工艺设备洁净进场要求;
③剩余工程满足整体工期要求。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技术规格书。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具有1个在已完成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本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金额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本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金额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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