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五标段)光伏专用直流电缆(第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五标段)光伏专用直流电缆(第一批)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五标段)光伏专用直流电缆(第一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1招标产品范围: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五标段)所需光伏专用直流电缆(第一批)。
2.2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呼图壁县项目现场。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5日之间分批到货,3月20日前到第一批,第一批不少于各类型号电缆总量的30%。具体发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通知后7天内抵达指定交货地点。
2.4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供货技术要求。
2.5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本次招标标的物的制造商。
(2)投标人应为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库内供应商(云梦泽平台https://www.ymzec.com/),备注:“有效的”是指开标时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显示“暂停”、“取消”的均为无效。状态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期间的查询结果为准。
3.2 财务要求:2022年至今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影印件,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 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之日)1项光伏专用直流电缆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业绩清单和合同扫描件。(业绩以提供采购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合同封面、合同明细页、合同签字页,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4 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列被入“三商”黑名单”(“三商”黑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一)。
3.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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