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洮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二标段已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以吉农建函〔2025〕17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洮南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项目名称 |
标段项目编号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1 |
洮南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二标段 |
ZSMC-2026-002 |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安定镇、大通乡、野马乡、向阳街道、东方红畜牧场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3计划工期:2026年3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共计27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TD/T1033-2012)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质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系列规程的通知》(吉农建发〔2025)2号)附件6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期限为10年,管护期内定期巡查,处理问题,培训使用者,参与管护计划制定,协助档案更新,承担因施工引发的矛盾责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不可以重复。
四、投标报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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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