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梧桐树乡农渠砌护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梧桐树乡农渠砌护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6年梧桐树乡农渠砌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6〕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估算投资541.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及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武市梧桐树乡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砌护D=0.5米U型渠26.28km,砌护D=1.0米U型渠1.95km,砌护D=0.4米U型渠1.73km,砌护D=0.6米U型渠1.33km,砌护D=0.8米U型渠1.47km,新建节制闸4座,生产板桥7座,以及配套建设畦田口等;建设拦污栅1座,箱涵2座,翼墙1座,路面硬化恢复铺装水泥道砖(仿石)703㎡,浇筑沥青道路335㎡,浇筑砼平台48㎡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 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 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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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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