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1-26410709R010
项目名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提质工程(国家药监局建设部分)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咨询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1.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的核心目标是完成市场监管提质工程(国家药监局建设部分)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编制,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结合药监业务实际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明确系统架构、功能模块、技术路线及安全保障体系,并合理测算项目建设所需投资规模,为后续立项审批、资金安排和实施建设提供建设基础。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照国家相关领域内标准执行。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交付物应符合咨询内容的各项规定,文档目录、文字、图形、表格等应遵照规范制定,同类型的过程文档要求模板和样式统一。所有文档产品应当结构清晰,容易阅读和理解。交付物中所引用的文字和各类图表均应来自正规渠道,需标明出处等。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包号
包内容
数量
实施时间
实施地点
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提质工程(国家药监局建设部分)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咨询服务
1项
- 本项目报告初稿的编制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不包括相关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的时间),项目成果应符合相关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审批要求;
-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止。
- 本项目服务周期自项目验收至市场监管提质工程(国家药监局建设部分)整体终验为止。
北京市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项目咨询服务机构(投标人)需协助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将编制完成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报送至项目审批部门,并完成必要的评审答辩。材料提交之后,项目咨询服务机构(投标人)需配合完成评审流程,如需对材料进行修改,需及时响应,进行修改等。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合同及采购需求进行验收。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本项目报告初稿的编制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不包括相关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的时间),项目成果应符合相关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审批要求;2)本项目实施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止。3)本项目服务周期自项目验收至市场监管提质工程(国家药监局建设部分)整体终验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专业甲级。(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