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人民医院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农区人民医院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已由石嘴山市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石嘴山市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人民医院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初步设计的批复(惠审管批字〔202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余资金地方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龙曼清瀚(宁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内。建设内容为:主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70平方米,涉及床位200张,主要对住院楼9870平方米进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对现有病房分阶段对医院各楼宇住院病房进行墙群、卫生间、空调、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电梯、配套改造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新建液氧储罐站1座,新增室外电梯1部。项目实施相关财产和人员保险、其他伴随的资料和服务等全部内容。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文化路046号,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医院内。
2.3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实际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决算审核完成,以及保修阶段提供监理工作。
2.4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施工全过程、竣工验收全过程及保修期全过程的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施工,二标段为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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