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龙岗区排放源统计及VOCs、NOx核算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6年龙岗区排放源统计及VOCs、NOx核算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6000208 2.项目名称:2026年龙岗区排放源统计及VOCs、NOx核算技术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21402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注:若投标人不具有CMA资质,允许将活性炭样品碘值检测内容分包给有CMA资质的机构承担,具体工作内容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体现)。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2家联合,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12.本项目允许分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下的“五、分包要求”),不允许转包,投标人如分包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注:小微企业或联合体享受价格扣除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或非企业单位,否则无价格优惠。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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