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察布市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招标编号:NMZY-2025-52),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公路函〔2024〕2069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内,共计建设5个卡点,分别设置在G511 国道、G335 国道、S314 省道、S105 省道(两个卡点),均为双向检测,建设内容包括动态高速称重子系统,车牌识别子系统,路面视频监控子系统,路面情报发布子系统,综合管理子系统等设备等。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缺陷责任期1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
起讫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SG-1 |
G511 K120+800 卡点(G511 化德县不停车称重检测点) S105 K40+600 卡点(S105 中旗至旗下营超限检测点) S105 K127+100 卡点(S105 察右后旗以及察右后旗Y010 去往察右中旗超限检测点) |
建设内容包括动态高速称重子系统,车牌识别子系统,路面视频监控子系统,路面情报发布子系统,综合管理子系统等设备,以及路面硬化、杆件和网络电力等配套设施设备等。 |
SG-2 |
G335 K681+200 卡点(G335 四子王旗超限检测点) S314 K147+090 卡点(S314 大清河至土牧尔台超限检测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①、②要求: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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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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