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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 沙坪坝区沿江流域排水防涝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三期)
沙坪坝区沿江流域排水防涝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三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坪坝区沿江流域排水防涝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三期)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沙发改〔20234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处,代建业主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处、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次改造位于沙坪坝区沿嘉陵江流域沿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管道修复、排水管网整治2部分内容。共修复管道Ⅲ、IV级结构性缺陷共168处;新建排水管沟共计2921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525.2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以开工令发出时间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3.3 本招标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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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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