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潼南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工程(潼南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已由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审[2025]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宝龙镇、寿桥镇、小渡镇等15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水厂3座,柏梓水厂、古溪水厂,卧佛水厂,改造与新建配水管道管网总长度约为204.9km,加压泵站、附属设施。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79803.8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21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96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施工勘察及测绘)、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的后期服务工作。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查后的成果提交招标人,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各项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合同签订至提交勘察设计资料、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所有成果资料且获得相关批复文件。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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