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源头小区改造项目勘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忠市源头小区改造项目 已由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吴忠市源头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6〕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主要为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吴忠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城区
建设规模:对金湖湾1期、同心苑、富平小区3个小区进行海绵化改造,主要包括:新建雨水花园1081㎡,绿化恢复22445㎡,改造下沉式绿地22783㎡,新建透水铺装66123㎡、不透水路面25628㎡,新建溢流式雨水口166座、雨水管网6600米、污水管网3300米、再生水管网4000米,配套建设植草沟、各类井室等。
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招标范围:对吴忠市源头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地质勘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BIM设计等工作,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图纸审查、施工许可办理以及工程事中监管、竣工验收等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 ,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的 ,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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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