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24-26J5-FG0046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济南港沟EPC总承包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灯具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目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莲花山片区港九路以东、凤鸣路北侧。总建筑面积约177360.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2168.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5192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配套、地下车库等。
2、采购范围:灯具的产品费、运输费、卸车费、税费、保险、质量检测、现场检测费用(如有)、消防检测费(如有)以及指导安装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以及不可预见费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3、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详见报价表。
4、交货时间:2026年3月至济南港沟项目工程完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
5、交货地点:济南市历城区莲花山片区港九路以东、凤鸣路北侧,济南港沟项目部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响应人保证响应产品是以先进的设计、最优质的材料,一流的加工工艺制造的,品质、规格、技术条件与本次采购技术要求相符,符合相关验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招标的情形。与采购人不存在法律纠纷,如存在下列法律纠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近三年内因违约被采购人启动法律程序且未达成和解的;
(2)正在执行采购人发出的违约索赔或质量追偿的;
(3)被生效判决认定损害采购人利益且未履行完毕的。
8、拟中标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资料由我司报审项目业主方,必须经过项目业主和业主聘请的监理部门审批通过。
9、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需将符合要求的样品(样品清单为:吸顶灯1个、座灯口+节能灯1个、18W单管LED灯1个、水井壁灯1个)送达至济南市历城区莲花山片区港九路以东、凤鸣路北侧,济南港沟项目部,联系人:辛诚,13280816897。未能及时送达合格样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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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