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沙州水厂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 (二期)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沙州水厂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沙州水厂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发【2024】25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二期)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发【2024】25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þ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青川县沙州镇、木鱼镇、骑马乡。
2.1.2 建设规模:改建白龙湖取水工程,扩建净水厂,布设净水厂至木鱼镇、骑马乡输水管等设施设备。
2.1.3 施工工期: 240 日历天 。
2.1.4 标段划分:(二期)施工 1 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与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 /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þ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