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绿江临江航道码头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 鸭绿江临江航道码头建设工程 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交审批函[2025] 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航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吉林省航道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临江市大栗子街道望江村江边,位于鸭绿江云峰大坝上游约86km处。
2.2 招标建设规模:鸭绿江临江航道码头建设工程共布置泊位 10 个,其中作业船舶停靠作业区码头泊位3个,工作船艇类停靠工作船码头泊位5个,防冰突堤内侧兼顾小型船艇停靠泊位2个,船舶上岸维护滑道1座,防冰突堤1座,护岸 156.4m。建设相应的港池、陆域堆场、进出港道路以及配套设施。主要配套设施包括临时值班房、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导航、控制等。
2.3计划施工工期:施工工期预计55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2.4 招标范围:鸭绿江临江航道码头建设工程全部施工的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55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企业资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 信誉要求: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被取消投标资格。
3.7 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若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8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其他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①港口航道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②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交通建设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交通建设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③监理员(1人):大专或以上学历,持有培训证或培训上岗证。
说明: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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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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