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汉滨区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已由安康市林业局以安林字〔2025〕299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实施方案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康市汉滨区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批复》(汉发改农经【2025】7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汉滨区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汉滨区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谭坝镇(后沟村、谭坝社区、马河社区、官子沟村、鸭蛋河村、惠坪村、松坝社区)
2.2 工程规模:森林防火灭火及病虫害防治物资采购。
2.3 投资金额:17675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天
标段名称:安康市汉滨区 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六标段)(二次)
2.5招标内容:森林防火灭火及病虫害防治物资采购。
2.6招标范围:安康市汉滨区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六标段)(二次)招标文件、补遗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安康市汉滨区2025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六标段)(二次):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并出具投标单位近1年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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