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新材料片区道路及基础管网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新材料片区道路及基础管网工程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新材料片区道路及基础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5〕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地方一般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生态综合补偿资金和自治区工信厅低成本改造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招标人为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道路工程:新建开发二路沥青道路436.287m,道路总宽15m(车行道9m、两侧人行道各3m);新建建设五路水泥砼道路443.691m,道路总宽17m(车行道13m、两侧人行道各2m)。
(2)给水工程:敷设开发二路dn400聚乙烯给水主管道436m,建设五路dn315 聚乙烯给水主管道430m。
(3)雨水工程:敷设开发二路d600-d10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413m,其中d600管道74m、d800管道247m、d1000管道92m;敷设建设五路d600-d10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433m,其中 d600管道129m、d800管道110m、d1000管道194m。
(4)污水工程:敷设开发二路d600钢筋混凝土污水主管道432m、建设五路d500-d600钢筋混凝土污水主管道377m(d500管道184m、d600管道193m)
(5)供暖工程:敷设开发二路Dn355 预制塑料保温管884m,配套混凝土阀门井2座;敷设建设五路Dn315预制塑料保温780m,配套混凝土阀门井2座;栖凤街南侧1#换热站新增10MW板式换热机组1套。
(6)电气工程:新建开发二路4*φ200CPVC 电力排管513 m、4*φ110 通信排管516m,新建建设五路4*φ200CPVC 电力排管488 m、4*φ110通信排管517m;安装开发二路9m高单叉路灯14 套,配套铺设YJLV-0.6/1-4*35-LDPE75 电缆及保护管477m;安装建设五路12m高路灯13套(单叉路灯12套、双叉路灯1套),配套铺设YJLV-0.6/1-4*35-LDPE75 电缆及保护管500m。
(7)桥梁工程:新建开发二路西段桩号K0+100 跨越S202省道处(1-30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桥)1座。
(8)涵洞工程:修建建设五路跨越彭镇公路南侧边沟1-1.0m钢筋混凝土盖板涵31m。
2.2建设地点: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区块三。
2.3计划工期:273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二标段监理: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新材料片区道路及基础管网工程一标段施工;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新材料片区道路及基础管网工程二标段监理。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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