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一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5〕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吴忠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主要更新第一污水处理厂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沉砂池、污泥脱水间等19座单体的老旧设备,新建碳源加药间、高密池和反硝化滤池车间等5座单体,新建水厂智能控制系统等。
2.2建设地点: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3计划工期:2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此项目共分八个标段,本次公告为:一标段和监理标段
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一标段: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建设内容分为新建和改造两部分。新建内容:新建碳源加药间2座,新建高密池和反硝化深床砂滤池车间,新建车间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基础均采用筏板+独立基础。新建室外铺装、绿化及室外给排水、工艺管、采暖及电气工程。改造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次氯酸钠加药间,再生水加药间,变配电室在内的地面、墙面、门窗、屋面改造工程;对沉淀池、选择厌氧池、剩余及回流污泥泵池、氧化沟、污泥脱水间、配水井池壁外侧进行粉刷及配套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监理工程: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的施工、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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