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汪清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XD[2025]WQ-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汪清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汪清县汪清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汪发改审批字[2025]64号)《关于汪清县汪清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汪发改审批字[2025]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汪清县汪清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汪清县汪清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春和村HDPE污水管De315长度2926m,HDPE污水管De315(顶管含管线)334m,新建污水检查井282口,恢复沥青硬化路面6044㎡,100m³污水收集池3座。
东明村HDPE污水管De315长度1959m,HDPE污水管De315(顶管含管线)581m,新建污水检查井189口,恢复沥青硬化路面4259㎡,恢复混凝土路面402㎡,100m³污水收集池1座,50m³污水收集池2座。
砂东村HDPE污水管De315长度1529m,HDPE污水管De315(顶管含管线)36m,新建污水检查井131口,恢复沥青硬化路面3223㎡,100m³污水收集池1座,50m³污水收集池1座;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同估算价(元) |
JLXD[2025]WQ-032-1 |
汪清县汪清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
春和村 |
6861441.72 |
JLXD[2025]WQ-032-2 |
汪清县汪清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
东明村、砂东村 |
8635794.31 |
2.5计划工期: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工期2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3〕32号)等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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