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云阳县东部新城张家湾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重庆市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10-500235-04-01-21154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胜禹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胜禹城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产业园一标段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云阳县青龙街道东部新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规划占地面积68.27亩,总建筑面积11784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3789平方米,含产业用房91053.91平方米、产业配套服务用房2735.09平方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24058.8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桩板挡墙、重力式挡墙、1#楼大健康产业展示研发中心、2#楼大健康产业标准库等附属工程。大健康产业展示研发中心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4170.20平方米,地上 3 层,地下 1层,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大健康产业标准库为多层丙类仓库,建筑面积14339.64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90815.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13077.71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保修工作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其中,勘察服务包括详细勘察、地形图测量、定线、定位及现场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包括配合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及设计变更等)、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所有设计服务。
(2)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内容,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竣工结算以及资料归档移交。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勘察设计周期:120日历天(其中:勘察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设计计划工期:80日历天);
施工工期: 78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