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21盘区、22盘区掘进顺槽顶板岩石力学采样公开招标
2.2 项目编号:SNZB-EEDS-D2025110971
2.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为强化防冲技术管理,提升冲击地压防治效能,根据能源集团安排,冲击地压矿井应规范开展顶板岩石力学参数测试,将工作面顶板岩石力学参数测试报告作为编制回采工作面冲击危险性评价报告的重要依据。在掘进顺槽施工取芯孔进行岩石力学采样(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服务期限:30天内。
2.5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固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且须提交于本单位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3.3 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近三年内未被各级人民法院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军队采购网等官方网站公示信息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转借或挂靠资质、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等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协议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投标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如有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
- 业绩及其他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井下取芯钻孔业绩不少于3个,且在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服务范围、服务单位及联系方式、时间和服务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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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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