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黄河内蒙古镫口扬水灌区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黄河内蒙古镫口扬水灌区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河内蒙古镫口扬水灌区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镫口灌区水毁工程修复项目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黄河内蒙古镫口扬水灌区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2.2建设地点:镫口灌区民生渠灌域
2.3招标规模:民生干渠衬砌坡面板拆除重建1.035km(桩号23+434-24+389、25+020-25+100段),王大发闸-海口闸段坡面衬砌板局部修复0.643km;新建王大发退洪闸出口渠底防冲段55m;渠堤道路修复7.6km(桩号14+386-15+796右岸、桩号24+397-30+587左岸),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500.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F1500002026020501001001 | 标段名称 | 黄河内蒙古镫口扬水灌区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引水和灌溉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441.49 | 工期(日历天) | 6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的,视为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2.4信誉要求:企业具有良好的后期服务和履约信誉。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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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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