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十八顷河、不冻河、特布乌拉河、杨柳河水毁修复工程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十八顷河、不冻河、特布乌拉河、杨柳河水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十八顷河、不冻河、特布乌拉河、杨柳河水毁修复工程 已由 商都县水利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商都县水旱灾害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十八顷河、不冻河、特布乌拉河、杨柳河水毁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商都县
2.3招标规模:十八顷镇:十八顷河修复浆砌石挡土墙228.04m,新建格宾石笼坡式护岸6813.47m,合计修复护岸工程7041.5m;七台镇:不冻河修复浆砌石墙式护岸工程147.54m;大黑沙土镇:特布乌拉河修复生态混凝土框格坡式护岸223.97m,边坡整形3732.4m;河道疏浚1段,长度为:893.22m,合计修复护岸工程4849.59m;三大顷乡:杨柳河修复浆砌石墙21m、格宾石笼护底894.65m²。(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634.420633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F15092320260212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十八顷河、不冻河、特布乌拉河、杨柳河水毁修复工程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基础处理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634.42 | 工期(日历天) | 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财务、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计划工期:2026年5月-2027年5月(具体开、竣工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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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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