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激光聚变能源关键科学技术研究设施项目基建工程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高效激光聚变能源关键科学技术研究设施项目基建工程监理 / 标段已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11-510109-04-01-180744】FGQB-07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11-510109-04-01-180744】FGQB-079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城市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本标段技术标采用“暗标盲评”方式进行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檬柏路以南及天健路以西地块。
2.2 建设规模:新建园区总建筑面积约48000㎡,其中1#重频束线实验楼,地上三层局部两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1086.5㎡;2#激光聚变装置楼,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0795.33㎡;3#数字化实验室,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5269.39㎡;门卫建筑面积106.49㎡。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金额为35323.59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包括上述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法定及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交叉作业期间对发包人主工艺设备安装、吊装、焊接等提供相关安全监理以及相关服务工作,主工艺设备指包含冷却分系统、集中管控分系统、集中同步分系统等在内的40余套工艺设备,具体主工艺设备清单在监理人进场后由发包人提供。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期限包括施工期(项目开工起至完成全部实物量及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移交期以及缺陷责任期。
2.5 质量要求:监理服务工作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且满足项目业主要求。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证书,业绩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具有1个在已完成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金额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担任总监的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6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金额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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