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胜利乡黄羊滩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6〕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20万元,剩余资金168.91万元由乡、社区两级配套,招标人为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铭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新建分拣中心1座,配套室外电气、消防管网等。1.分拣中心:地上1层,建筑面积为2941.25㎡,其中冷库780㎡,分拣区域和包装区域共2161.25㎡,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等级三级,耐火等级二级等。冷库净高6米,采用0.426mm彩板+100mm 厚聚氨酯成品墙体,0.426mm彩板+100mm 厚聚氨酯成品屋顶,共设4间冷藏库,每间冷藏库选用两台活塞式压缩冷凝机,为每台冷凝机组配置3台冷风机,风机采用电冲霜等。2.配套设施:室外配套消防管网、供电线路150m、400kVA箱式变电站1座等。
2.2建设地点:永宁县胜利乡黄羊滩农场小学院内
2.3计划工期:10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