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兴仁镇兴仁村、兴盛村基础设施改造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兴仁镇兴仁村、兴盛村基础设施改造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兴仁镇兴仁村、兴盛村基础设施改造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沙发改(审 批)发[2025]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60万元(发放劳务报酬148万元,占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的41.11%),不足部分由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配套,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铺设混凝土道路30517.2平米,晾晒场9317平米,混凝土井5座,雨水口7座,排水管375.8米等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
2.3 计划工期:257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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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