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项目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麻江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项目已由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麻江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麻发改农经〔2025〕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2727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谷硐镇(茅草村、摆沙村、大冲村、河边村)、坝芒乡(水城村、栗木村)、金竹街道(中坝村、仙坝村)、龙山镇(大塘村、共和村、干桥村、孟江村)、贤昌镇(甲尔村)、宣威镇(富江村、城中村、瓮袍村、基东村、腊白村、笔架村、琅琊村、中寨村、岩莺村、甲树村) 。 |
| 2.2 建设规模:配套出户管网 DN100UPVC 管 60210m,收集管DN200UPVC管54306m,隔油池10395座,配套小方井10395座,大三格+土地处理组合(处理规模 3m³/d)1835 套。资源化利用工程:单户资源化利用 3510 户,多户资源化利用 7011 户。 |
| 2.3 合同估算价:2534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2.5 标段划分:麻江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项目。 |
| 2.6 招标范围:配套出户管网 DN100UPVC 管 60210m,收集管DN200UPVC管54306m,隔油池10395座,配套小方井10395座,大三格+土地处理组合(处理规模 3m³/d)1835 套。资源化利用工程:单户资源化利用 3510 户,多户资源化利用 7011 户。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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