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远镇立强村立强产业园二期项目 已由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永审服(批)发〔2026〕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宁县望远镇立强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村集体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宁县望远镇立强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兴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占地54.54亩,主要规划建设拱棚15栋,建筑面积19440㎡,配套室外电气、场地平整等附属工程。
(1)拱棚:建设18m跨x72m长x5.6m高拱棚15栋,采用轻钢结构,拱架间距为1000m,屋脊高度5.6m,结构使用年限15年,安全等级二级等。拱棚两侧山墙围护墙2.5m标高以下采用100mm厚金属压型B1级聚苯保温板,以上标高采用10mm厚度阳光板,四周采用螺旋地桩基础,选用15s抗老化无滴膜棚膜、7层保温棉被,设计电动卷膜系统、电动卷帘系统,棚内配套水肥一体化滴灌设施以及照明设施等。
(2)配套附属工程:主要平整场地36360.33㎡(约合54.54亩),敷设低压架线260m,安装二级控制箱5台,敷设电缆525米,安装计量电表15台等。
2.2建设地点:永宁县望远镇立强村三队;
2.3计划工期:139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7#拱棚土建及安装工程,配套室外电气,场地平整等附属工程。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8#~15#拱棚土建及安装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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