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5〕18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吴忠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更新第一污水处理厂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沉砂池、污泥脱水间等19座单体的老旧设备,新建碳源加药间、高密池和反硝化滤池车间等5座单体,新建水厂智能控制系统等。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3 建设工期:交货安装期90天(其中交货期30天,安装工期60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八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二、三、四标段
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二标段:水下设备(含污泥脱水设备))配套设备包括:潜污提升泵、渣浆泵、选择池搅拌器、厌氧池搅拌器、穿墙轴流泵、推流器、污泥轴流泵泵、剩余污泥泵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三标段:非标设备)配套设备包括:格栅除污机、粗格栅闸门、孔板式(弧形)格栅除污机、螺旋输送机、螺旋压榨机、砂水分离器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四标段:氧化沟可提升曝气设备工艺包)配套设备包括:曝气微孔曝气器、曝气横管、曝气立管、阀门、拆除原有设备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内容:所购设备供货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二、三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制造厂商,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四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评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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