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概况:
采取到采掘工作面现场测定的方式收集相关数据,并编制《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1.2 采购范围: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核定,出具《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报告中应涵盖所有采掘头面、硐室及其他用风地点的风量测算,并对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进行验证。
1.3 实施地点:
济宁市任城区喻屯镇。
1.4 质量/服务标准:
需严格执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应急[2021]30 号)、《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等规范,编制《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并能通过验收合格。
1.5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 天内完成报告编制,服务期限12 个月。
1.6 最高限价:
7 万元(6%增值税)。
1.7 结算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电汇、承兑、融信通。
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电汇、承兑、融信通。供应商向采购方履行服务内容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出具符合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业务科室上报计划,采购方按全矿月度资金情况,发票挂账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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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