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人民中路工作区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人民中路工作区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机管函〔2024〕8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 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机管函〔2024〕85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51号。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一)附楼办案工作区:1.对工作区室内顶面、墙面、地面进行维修改造等;2.对消防、强弱电、给排水、空调等进行维修改造等。(二)食堂:1.对室内顶面、墙面、地面进行维修改造等;2.对消防、强弱电、给排水、空调等进行维修改造等,3.对室外墙面进行维修改造等。(三)综合楼(临街西楼):1.对该楼进行加固处理等;2.对该楼顶面、墙面、地面进行维修改造等,3.对消防、强弱电、给排水、空调等进行维修改造等。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工作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房屋建筑改造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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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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