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4A进士文化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营山县4A进士文化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营发改规社(2024)1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营山鑫东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营山鑫东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营发改规社(2024)16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营山县区域内。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进士文化体验基地8000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配合审查通过、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2.施工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施工总承包相关工作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和保修工作。
2.4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要求,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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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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