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富顺县沱江流域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 标段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富顺县沱江流域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 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5-510322-04-01-802171】FGQB-013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富顺县兴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富顺县兴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5-510322-04-01-802171】FGQB-0135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富顺县城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实施红旗大桥入口至福源灏大桥段道路、骑游道、雨污管网、路灯亮化、生态绿化、湿地公园等配套基础设施。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红旗大桥至福源灏大桥段旅游公路,长度约 2.3km,车行道宽度7.5m,骑行道宽度 4m。(具体建设规模以建设单位审定的建设内容为准)。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后续全过程监理服务;对设计阶段的施工图图纸进行审核。
2.4 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自委托人通知监理人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2.5 质量目标:满足项目业主的要求并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