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 2024 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农田、农膜回收及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采购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 2024 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2025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的批复-川农函【2024】5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乡城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乡城县农牧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农田、农膜回收及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如微生物就地孵化器、运输车、铲车等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农函【2024】55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农田、农膜回收及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采购。
2.3工期:供货期60天(本项目为分批供货,每批次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设备采购及安装1个标段。
2.5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及交货期: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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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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