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2025年水管网改造及北和平沟等排水防涝工程(EPC)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区2025年水管网改造及北和平沟等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洪发改投资复【2025】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清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洪泽区城区建成区;
2.2工程规模及内容:主城区:工程范围为东至渤海路,西至总渠路,南至浔河路,北至洞庭湖路,对居民小区、公建单位、城中村、小散乱进行改造,改造范围东至渤海路,西面积约7.7km2,涉及达标区320813-02-05、320813-03-05、320813-06-05。至总渠路,南至浔河路,北至洞庭湖路。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雨污分流、截流,朱坝片区:朱坝街道。
2.3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等;
2.4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设计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为112万元,工程造价暂定1600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不少于2名,省内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以注册专业或培训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书注明单位名称的,应与现执业单位一致。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须一并提供证书二维码扫描后生成具体信息内容截图。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人员的要求:监理员不少于2名(须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 );
注:投标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符合上述3.6-3.8要求,中标后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 35 号文)。
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还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3.10其它要求:监理组所有成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是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3.11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工程投标。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如投标人被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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