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城投集团2025年管控数字化系统一体化实施项目设计及实施服务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成都城投数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城投数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城投集团2025年管控数字化系统一体化实施项目设计及实施服务。
2.2服务地点:成都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2.3项目规模:为加快推动成都城投集团管控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增强风险管理和决策支持,提升竞争能力和决策效率,建设包含统一门户系统、OA系统、三重一大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安全管理与应急系统、合同管理系统和数据中台,及相关智能应用,满足国资监督平台数据采集需求。本次项目使用单位为成都城投集团本部及所属企业,上市公司按需实施。
2.4招标范围:成都城投集团 2025年管控数字化系统一体化实施项目设计及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系统的设计(含咨询服务)、实施开发、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等保测评整改、商密整改、售后服务、质保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具体节点时间详见合同。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资金预算:1885万元。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设计单位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近3年)具有1个软件开发类设计(或设计及实施)业绩。
实施单位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近3年)具有1个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开发类实施(或设计及实施)业绩。
注:不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具有设计业绩和实施业绩,即:①或②。①:1个设计业绩和1个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实施业绩;②:1个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及实施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项目实施单位。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5信誉要求: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招标人的禁入期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市级相关部门查实的廉洁及招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成都城投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22〕3号)第十九条规定【2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罚款。)
3.6失信被执行人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全国范围内查询结果完整界面截图)。
3.7资料真实有效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无弄虚作假。
3.8其他要求:须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资格及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